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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。

美卓集团 2024-01-05 阅读量:

12月22日,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。

 

 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。(图1)


为切实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赋予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,落实有关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,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内部控制管理水平,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规范执业和健康发展,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和北京市会计评估监督计划,北京市财政局开展了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。

检查内容:一是与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开展对我市会计师事务所(不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特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)执业质量检查,重点关注审计程序执行情况、审计证据充分性、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和保存的完整性及合规性、审计意见准确性以及无证经营、挂名执业、网络售卖审计报告、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规执业行为。

二是与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联合开展对我市资产评估机构(不含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)的监督检查,主要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、内部管理、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等内容。

三是选择部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政府会计准则、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,重点关注收入纳入预算、支出预算政策落实、非税收入管理、固定资产管理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等。

四是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检查。

检查范围:1.按照国务院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要求,在全市范围内抽取163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联合检查,其中:具备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141家(正常开展检查工作的130家,检查期间失联11家)、无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21家、财税管理公司1家。

2.按照国务院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要求,在全市范围内抽取50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检查。

3.选取北京市文物局、首都博物馆、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等3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。

4.核查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投诉举报案件111件。检查结果:多数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能够较好地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及相关执业准则,执业行为较规范。大部分被检查单位能够较好地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会计核算较为规范,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,会计信息质量逐年提高。

但是,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有待提高,部分被检查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改进,主要存在以下问题。

1.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发现问题。

一是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,缺少如函证、监盘、截止性测试等审计程序。

二是未获取充分、适当的审计证据,如银行对账单、房屋及车辆产等权属证明、长期投资协议、重要工程文件、购销合同等审计证据,凭证抽查样本量少等。

三是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,存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不完善,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。

四、是未按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或编制不规范,尤其在审计准备阶段、风险评估程序实施、控制测试、审计完成阶段等关注不够,相关工作底稿缺少较多。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底稿存在留档审计报告未签字、未盖章或缺少财务报表、报表附注等情况。

2.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发现问题。

一是执业质量方面,业务基本事项记录不清晰,执行不到位;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,评估计划与项目情况不匹配;现场调查不够深入;资料收集不充分,未体现资料核查验证过程;评估方法选取依据不充分;评定估算不合理;评估依据使用不规范;复核阶段流于形式,评估报告存在瑕疵;评估档案管理制度不完整。

二是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方面,部分资产评估师未在本机构缴纳社会保险,个别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师人数少于法定人数。

三是财务管理方面,个别资产评估机构存在未计提风险基金,未按规定审核会计凭证,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账簿,以个人卡支出公司相关费用,部分费用支出未取得合法原始凭证;个别资产评估机构存在未给单位员工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,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缺陷等问题。

3.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发现问题。

一是预算管理方面,项目资金支出管理不严格,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,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。

二是资产管理方面,部分应入账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,资产账实不符,资产盘点制度执行不到位。

三是财务管理方面,财务管理不规范,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。

四是会计核算方面,未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,会计核算科目使用错误,决算报表编制不规范。

五是内控管理方面,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,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,合同管理不完善。

六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,存在原始凭证不齐全等问题。

处理处罚和整改情况:

一是对严重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扰乱市场秩序,破坏“两师”行业的信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,尤其关注拒绝、延误、阻挠、逃避检查,谎报、隐匿相关证据资料等对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行为,对重大案件一查到底,坚决做到“零容忍”。截至目前,北京市财政局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26件,处罚会计师事务所4家,注册会计师10名;处罚资产评估机构4家,资产评估师8名。其中,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2家,给予1家会计师事务所暂停执业3个月、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,给予1家会计师事务所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;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2名,给与3名注册会计师暂停执行业务1年的行政处罚,给与2名注册会计师暂停执行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,给与3名注册会计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给予3家资产评估机构停业6个月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,给予1家资产评估机构警告的行政处罚;给与6名资产评估师警告、责令停止从业1年的行政处罚,给与2名资产评估师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二是对41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财政整改通知书,对28家资产评估机构下达了财政检查意见书,要求其及时整改,持续提高执业质量。

三是对3家行政事业单位下达了财政检查意见书,要求其限期整改,并提交整改报告。截至目前,各被检查单位积极整改,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通过加强内部控制、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等措施严格规范执业;各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、加强财务管理等多项措施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。下一步,北京市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》要求,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,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、治标与治本结合,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,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、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。特此通告。

北京市财政局 

 2023年12月20日